Page 7 - 113年第2次電價審議會正式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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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際化石燃料價格大漲係造成電價上漲的主因,若
因此要重啟核電,必須考量核電重新運轉需付出極
大成本,須謹慎評估。
(十二) 委員 12
1. 簡報第 30 頁,本次電價調整係依民生、產業來調
整,跟以往依高、低壓來調整不同,建議分類上
要明確;民生用電應區分為住宅、小商家等,產
業應依民生以及非民生產業進行分類。此外,台
電公司以韓國電價作為調整工 業 電價的比較基
準,但電價調整除考量產業競爭力外,仍要考量
一般人民的平均可支配所得及人均國民所得,在
這二基礎上韓國目前都比台灣高,故應以適度方
式進行電價調整,而非直接對比韓國的電價。
2. 請台電公司從會計處理層面進行檢討,尋求財務
改善空間,如檢討核後端除役設算負債利息之合
理性、轉投資收益彌補售電虧損的可能性,及活
用手中的碳權資源,以改善台電公司財務情況,
不應只仰賴調漲電價及政府補貼。
(十三) 委員 13
1. 電價費率審議會職責係審議合理費率,促使台電公
司正常營運,對本次電價調整規劃並無意見。惟工
業用電調漲 14%,對中小企業會有一定程度的衝
擊。
2. 碳費將於明年試行徵收,且因應 RE100 與淨零政
策的浪潮下,台電公司未來面對離岸風電成本上
升,建議台電公司設計與販售不同排碳量的電力商
品(如零碳與含碳電力),將綠電成本轉嫁給有綠電
需求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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