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113年第2次電價審議會正式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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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際化石燃料價格大漲係造成電價上漲的主因,若
                                 因此要重啟核電,必須考量核電重新運轉需付出極

                                 大成本,須謹慎評估。

                         (十二) 委員 12


                             1.  簡報第 30 頁,本次電價調整係依民生、產業來調

                                 整,跟以往依高、低壓來調整不同,建議分類上

                                 要明確;民生用電應區分為住宅、小商家等,產
                                 業應依民生以及非民生產業進行分類。此外,台

                                 電公司以韓國電價作為調整工                                 業  電價的比較基

                                 準,但電價調整除考量產業競爭力外,仍要考量

                                 一般人民的平均可支配所得及人均國民所得,在
                                 這二基礎上韓國目前都比台灣高,故應以適度方

                                 式進行電價調整,而非直接對比韓國的電價。


                             2.  請台電公司從會計處理層面進行檢討,尋求財務
                                 改善空間,如檢討核後端除役設算負債利息之合

                                 理性、轉投資收益彌補售電虧損的可能性,及活

                                 用手中的碳權資源,以改善台電公司財務情況,
                                 不應只仰賴調漲電價及政府補貼。


                         (十三) 委員 13


                             1. 電價費率審議會職責係審議合理費率,促使台電公
                                 司正常營運,對本次電價調整規劃並無意見。惟工

                                 業用電調漲 14%,對中小企業會有一定程度的衝

                                 擊。

                             2. 碳費將於明年試行徵收,且因應 RE100 與淨零政

                                 策的浪潮下,台電公司未來面對離岸風電成本上

                                 升,建議台電公司設計與販售不同排碳量的電力商

                                 品(如零碳與含碳電力),將綠電成本轉嫁給有綠電
                                 需求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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