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113年第2次電價審議會正式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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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一、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


                         (一) 配合政府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政策,住宅、小商店
                              (共 1,452 萬戶,占 95.2%)累進電價各級距不調整,

                              爭取未調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


                         (二) 民生內需部分,食品(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
                              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凍漲。


                         (三) 農漁、學校、社福團體:漲幅部分由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支應。


                      二、兼顧產業競爭力:


                         (一) 合理反映成本,落實使用者付費,並維持產業國際
                              競爭力,平均電價以不高於主要出口競爭國家韓國

                              工業電價(2023 年 4.53 元;2024 年 6 月 4.65 元)為原

                              則,除下表所列情況以外,調幅 14%。

                         (二) 考量產業【依中華民國行業分類(小類三碼)做為標

                              準】用電量及產值/銷售額衰退情形,採取下列配套

                              措   施  。   會後請台電公司依行業統計分類(小類 3

                              碼)盤點電價減半調漲或凍漲的行業類別。(參見附
                              件)


                             1.  製造業:依 113 年 1~6 月用電、產值衰退情況進
                                 行分群。


                           113 年 1-6 月                     113 年 1-6 月
                                                                                           調幅
                     用電衰退(較去年同期)                     產值衰退(較去年同期)


                          衰退 5%以上                          衰退 15%以上                        凍漲


                          衰退 5%以上                          衰退未達 15%                         7%


                          衰退未達 5%                          衰退 15%以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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