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104年下半年電價檢討之各成本細項、合理利潤值、平均電價及電價調整幅度(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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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說明:
(1)包括稅捐及規費、折舊與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
並減去綠色電價收入與其他營業收入,93~103年單位成本在1.07元
/度~1.16元/度之間,波動不大。
(2)104年下半年電價調整案其他項目成本1.2169元/度(254,322百萬元
/209,001百萬度),較過去略高,主要原因如下: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用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逐年遞增,94
年為8億元,104年預計為50.37億元。
配合公保法修訂,增列公保年金費用約75.31億元。
向委員爭取將核四停工損失及封存費用38.08億元與災害損失
4.65億元納入電價檢討案中,予以反映電業經營所必須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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