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租賃權益改良係依租賃期間平均攤銷
(如林口電廠之灰塘土地)外,其餘之折舊,係依照固定資產耐用年數
按平均法計提,並自加入營運次月開始計提折舊。
(2)104 年 下 半 年 電 價 調 整 方 案 折 舊 費 用 877.43 億 元 較 上 半 年 淨 減 少 約
17.08億元,主係:
A.發電設備折舊費用約增4億元,主係青山機組完工併聯發電,於本年
度6~10月陸續轉列資產所致。
B.另輸電、配電設備等因以前年度實際轉列資產數較原預計減少,致
預估折舊費用減少約21億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