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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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設備之年度歲修、定檢及零星維護工作等所需之機械及設備
修護費。
(二)各廠房、營業及辦公場所等房屋建築、土地改良物、交通運輸與
什項設備等所需之修護費用。
十、其他營業費用
(一)保全、委託調查及管理諮詢服務等專業服務、物料、會費捐助分
攤、公共關係、郵電、勞務及營運外包、保險、其他(包括水電、
旅運、印刷裝訂、用品消耗、租金、無形及遞延資產攤銷等業務
營運範圍之各項費用)。
(二)轉撥收入
凡內部交易以轉撥方式計價之收入,納入公式中計算,以避免各
經營類別間交叉補貼。
(三)轉撥成本
凡內部交易以轉撥方式計價之成本,納入公式中計算,以避免各
經營類別間交叉補貼。
(四)總處分攤
為分別計算盈虧,總處及其他(台電公司廠網分工前,未歸屬各電業
之單位)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十一、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
災害損失等。
十二、提供輔助服務收入
發電機組以日前競價、採購協議或自我排程等方式,參與輔助服務並
收取之收入。
十三、提供傳輸損失收入
發電機組因透過輸配電系統傳輸產生之電力損失之收入。
十四、輔助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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