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P. 4
(二)節能減碳:導入累進費率概念,用電量多者負擔較高單價。
(三)抑低尖峰:適度加大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或價比,鼓勵抑低尖峰用
電。(二段式尖離峰價比至少二倍,三段式尖離峰價比至少三倍)
(四)照顧民生
1.表燈非時間電價之用電級距,民生基本生活用電採較低電價訂
定。第一段級距電價得低於供電成本,第二段級距電價接近供電
成本。
2.民生基本生活用電調整時,需評估對物價及經濟之衝擊。
(五)大類用戶定價原則
1.住宅及小商家電價:以照顧民生及節能減碳為原則。
2.工商業電價:以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效率為原則。
七、電價費率檢討調整作業程序
(ㄧ)公用售電業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前提報中央主管機關電價費率檢
討建議方案。
(二)由第三方驗證單位檢視電價費率計算參數及結果之正確性。必要時
得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工作會議檢視電價費率採用參數之合理
性(含推估方式、資料期間妥適性等)。
(三)中央主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正式會議,審定電價費率及
其調幅。
(四)中央主管機關核定電價調整費率,若電價應調整,則由公用售電業
公告電價費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