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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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價費率計算資料期間:


                        1.上半年檢討電價之成本、利潤及售電量,採當年全年預估數。
                        2.下半年檢討電價之成本項目及售電量,採上半年實績數及下半年


                          預估數之完整一個年度為基礎計算。

            五、合理利潤之績效考評機制

                  (一)意涵:依政策方向設定績效面向(穩定供電、節電減碳),審視電業

                        經營績效表現,核定投資報酬率。

                  (二)電價績效指標:參考當年度經濟部國營事業工作考成指標,由經濟

                        部能源局篩選電價相關指標作為電價績效指標,提請電價費率審議

                        會審定。各項指標之評分方式與權重,直接引用經濟部國營事業工


                        作考成指標內容。電價績效指標包含穩定供電及節電減碳二個面

                        向,各面向所涵蓋績效指標項目暫訂如下:

                        1.穩定供電:(1)發電機組(燃煤、水力、風力)可用率(%);(2)電力

                          穩定供應策略(機組依規劃時限併聯);(3)輸配電系統停電時間

                          (分/戶.年);(4)完成智慧電表安裝;(5)需量競價申請抑低容量

                          (萬瓩);(6)機組維修時程逾期次數

                        2.節電減碳:(1)火力機組熱耗率(LHV-net) (千焦耳/度);(2)太陽

                          能年發電量(萬度);(3)線路損失率(%);(4)電力排碳係數(公斤/

                          度);(5)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萬瓩);(6)節電計畫達成率


                          (%);(7)調度績效

                  (三)績效考評:年度結束後,經濟部能源局提供經濟部國營事業工作考

                        成指標中有關電價績效指標各項目之評分與評核等第送電價費率審

                        議會參考,審議會可審酌調整評分與等第。

            六、各類用戶電價費率訂定原則

                  (一)反映成本

                        1.按電力供給過程所需成本,反映於各類用戶電價,落實使用者付


                          費。(特高壓/高壓/低壓用戶之電力傳輸成本不同)

                        2.按各時段供電成本差異,訂定時間電價。

                        3.各類用戶總電費應符合電價調整方案之總電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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