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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第030卷 第056期  20240326  財政經濟篇





                                   轉供電量=再生能源發電業轉供電量+再生能源售電業轉供電
                                   量+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電量

                          二、各燃料別電力調度費率=基本費率+排碳費率

                               (一) 基本費率=電力調度平均費率×50%

                                   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再生能源之基本費率另依「電力調度轉
                                   供費用優惠辦法」給予優惠。

                               (二) 排碳費率:為公式2分子項數額之50%,按各燃料別負載量及能
                                   源局計算之各燃料別電力排碳係數(換算為排碳比值),加權計
                                   算各燃料別排碳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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