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107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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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玲臺
垂詢議題 台電公司說明
三、目前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係採 一.標準成本通常適用於製造業,其產品有
標準的消耗量和標準單位,即 單 位 產 品
(T-2)年之成本實績數計算,台
標準成本=單位產品標準消耗量╳標 準
電公司是否可研擬全部或部 單價。
分 採 用 「標準成本制」訂 定 二.輸配電業係設置全國之電力網絡,以 轉
供電能之公用事業,各網絡興建均有其
費 率 ,以反映當期真實標準
獨特性,無法以標準單價加以衡量。
成本。 三.因輸配電業產業特性,標準成本制難以
適 用 ,鑑於其相關經費之執行,係 以 經
濟 部 、行政院審查編送立法院審定之預
算 為 依 據 ,其相關經費之執行亦經上級
機關及審計部之監督,爰主管機關能源
局 以 (T-2)年成本實績計算輸配電各項費 5
率有其一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