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委員瓊鳳
垂詢議題 台電公司說明
二、資產報廢可能產生損失或利得, 本 公 司 因 資 產 報 廢 所 生 之 損 失 與 利 得 均 列 入
報廢固定資產虧損科目內(損失借記本科目,
若將配合都市發展需求之報廢資 利得則貸記本科目),故若將報廢固定資產虧
產虧損列入「其他電業經營相關 損 列 入 其 他 電 業 經 營 相 關 費 用 項 下 ,利 得 也
將併入計算。
費用」項下,若有利得是否也併
入同會計項目計算?建議先釐清
台電公司會計科目之性質與用途,
再研議調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
計算公式」之「其他電業經營相
關費用」之認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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