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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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第 023 卷 第 210 期 20171106 財政經濟篇
2、 節電減碳:(1)火力機組熱耗率(LHV-net)(千焦耳/度);(2)太陽能年發電量
(萬度);(3)線路損失率(%);(4)電力排碳係數(公斤/度);(5)台電公司
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萬瓩);(6)節電計畫達成率(%);(7)調度績效。
(三) 績效考評:年度結束後,經濟部能源局提供經濟部國營事業工作考成指標中有關電價績效
指標各項目之評分與評核等第送電價費率審議會參考,審議會可審酌調整評分與等第。
六、各類用戶電價費率訂定原則
(一) 反映成本
1、 按電力供給過程所需成本,反映於各類用戶電價,落實使用者付費。(特高壓/高壓/
低壓用戶之電力傳輸成本不同)
2、 按各時段供電成本差異,訂定時間電價。
3、 各類用戶總電費應符合電價調整方案之總電費收入。
(二) 節能減碳:導入累進費率概念,用電量多者負擔較高單價。
(三) 抑低尖峰:適度加大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或價比,鼓勵抑低尖峰用電。(二段式尖離峰價
比至少二倍,三段式尖離峰價比至少三倍)
(四) 照顧民生
1、 表燈非時間電價之用電級距,民生基本生活用電採較低電價訂定。第一段級距電價得低
於供電成本,第二段級距電價接近供電成本。
2、 民生基本生活用電調整時,需評估對物價及經濟之衝擊。
(五) 大類用戶定價原則
1、 住宅及小商家電價:以照顧民生及節能減碳為原則。
2、 工商業電價:以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效率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