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113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
P. 39
附錄七 113年輸配電費率調整項計算結果
111年度會計結果 單位:億元
各項科目 輔助服務 電力調度 轉供輸電 轉供配電
收入(A) 111.76 197.18 393.51 487.43
轉供電能收入 393.51 487.43
輔助服務收入 111.76
調度服務收入 3.61
傳輸損失收入 193.57
淨支出(B) 91.57 327.51 329.19 421.11
購入輔助服務支出 91.57
購入傳輸損失支出 323.85
稅捐及規費 0.00 4.76 12.98
折舊 0.23 256.36 298.13
利息 0.01 28.05 25.76
用人費用 2.45 40.33 105.22
維護費用 0.15 27.42 53.78
其他營業費用 0.79 12.69 12.90
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 0.04 4.57 8.85
減:其他營業收入 0.01 44.99 96.50
盈虧(C=A-B) 20.19 -130.32 64.33 66.32
5%合理利潤(D) - 0.82 50.80 65.30
盈餘超過(未達)合理利潤數(E=C-D) 20.19 -131.14 13.53 1.01
註1:依公式規定,在台電公司有累積虧損下,應有5%合理利潤,故111年採5%合理利潤,計算輸配電業盈餘超過(未達)合理利潤數。
註2:T-4年(109)調整項為0,故T-2年(111)盈餘超過(未達)合理利潤數為T年(113)費率之調整項金額。
註3: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