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電價調整緩衝配套措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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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價調整緩衝配套








           現行電價調整緩衝配套適用對象





                                                分類                                                                                      對象




                                                                                                  • 農漁業

           (一)弱勢用電戶                                                                               • 學校


                                                                                                  • 社福團體




                                                                                                  • 高壓食品、百貨(含攤販集中市場)、
           (二)111年7月凍漲之高壓內需產業
                                                                                                        餐飲、電影院、健身房等,計14行業






                                                                                                  • 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
           (三)112年4月減半調漲之產業
                                                                                                        計19行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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