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會議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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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建議應調整電價,並審慎思考電價穩定準備運用時
機。
2.電價調整 3%,國內產業應有能力調適電價上漲影響,如
利用設備汰換節能,減緩電價衝擊。
3.電業法旨在推動電業自由化,而電價費率審議會為電業
法修法後所設置,若審議會阻止電價合理反映成本,是
否違背當初設立目標,建議大家可再思考。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黃委員叔娟
1.台電公司估算至年底約虧損 102 億元,加計合理利潤約
200 億元,本次電價若不調整,估計電價穩定準備約需
撥補 302 億元。
2.由主計總處的 GDP 全體產業分配,從 80 年代迄今趨勢
發現:企業盈餘占 GDP 分配從 30%上升至 35%,而受僱
員工報酬從 51%降低至 43.8%;觀察上述兩組數據,以
管制的公用費率支援產業獲利,似存在分配不公,或許
可讓電價調整回歸正軌,矯正上述現象。
3.由台電公司財報(107 年 6 月 30 日)來看,資產 2 兆元、負
債 1.76 兆元、權益 0.24 兆元(累積虧損 1,300 億元),因
台電公司為國營企業舉借成本才能較低;從國營事業永
續經營角度來看,電價穩定準備使用時機應在急迫情況
下去思考。
(七)經濟部研究發展委員會甘委員薇璣
1.台灣經濟體以出口為主,受中美貿易大戰影響,下半年
景氣及國際經貿趨勢存在不確定因素,對企業挑戰較
大。
2.考量對經濟、產業及物價影響,建議現階段不調整電
價,往後視國際景氣趨勢再審酌是否調整。
(八)經濟部能源局林委員全能(李君禮副局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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