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04年3月20日台電公司就104年上半年電價檢討之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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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委託調查研究及檢驗試驗費 1,344 百萬元
D.物料 1,280 百萬元
E.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1,041 百萬元
F.郵電及水電費 801 百萬元
G.使用權租賃權益攤銷 617 百萬元
H.租金與保險費 765 百萬元
I.佣金、匯費、手續費、代理費及外包費 1,291 百萬元
J.其他(差旅費、印刷業宣、辦公用品、公共關係費、 服裝…
等)713 百萬元。
7.其他營業收入(含綠色電價收入 10 百萬元)
此項目係參酌往年實績及單位編列數進行估算,共編列 9,370 百
項目 當年估計數(百萬元)
線補收入 4,916
再生能源補貼收入 2,550
政府補助離島虧損 1,073
石膏及煤灰副產品收入 378
綠色電價收入 10
其他 443
合計 9,370
萬元,主要項目有:
8.合理利潤
合理利潤=費率基礎 × 投資報酬率(3%~5%)
費率基礎=(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
×最適自有資金(30%)
(1)營運資金:235 億元(「現金轉換循環天數」×「每天營運現金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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