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104年3月20日台電公司就104年上半年電價檢討之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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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估列說明: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租賃權益改良係依租賃期間平均攤
        銷(林口電廠之灰塘土地)外,其餘之折舊,係依照固定資產
        耐用年數按平均法計提。

   (2)102 年度以前取得之資產依既有資產之耐用年數平均分年提
        列。

   (3)103、104 年度新增資產部分按各類資產之耐用年數及加入營
        運月份提列。

   (4)折舊 89,451 百萬元較院核數增加 845 百萬元,係依 IFRS 規
        定每年檢討營運設備折舊年限結果,增列折舊數所致,並已
        依程序由簽證會計師複核同意及奉本公司 104 年第 1 次董事
        會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

4.利息

  電業經營舉債之利息費用。

                   項目  當年度估計數(百萬元)
長借利息                                                 15,085
短借利息                                                   2,730
減:工程利息                                                 2,715
核能除役負債利息                                               7,586
合計                                                   22,686

長、短借利息:

               項目      計息本金           估計利率                    利息
一年期以上之中、長期借款                902,349     1.67%                      15,085
                             246,248    1.60%                        3,950
     銀行長期借款                  475,872    1.72%                        8,185
     公司債                     180,229    1.64%                        2,950
     各種基金                   260,000     1.05%                       2,730
一年期以下之短期借款                                                         17,815
合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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