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維護費 依104年度預計資產總值2,456,718百萬元、物價指數、過 去實績及當年度歲修、定檢等維護工作按實需估編17,240 百萬元佔資產總值0.70%。包括: 項目 當年估計數 發電設備一般修護費 4,055 輸電設備一般修護費 1,262 配電設備一般修護費 2,368 發電設備歲修修護費 7,785 一般房屋修護費 858 其他 912 合計 17,240 註:維護工作主要內容及部分工作委外辦理之說明詳附錄六:發輸 電設備維護自辦及委外辦理之說明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