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 料 (A)2,696.50 億 元 + 其 他 項 目 (B)2,433.97 億 元 + 合 理 利 潤 (C)170.71億元=合計數5,301.19億元。 2.以上合計數5,301.19億元除以售電度數2,097.74億度,得到每度平 均電價2.5271元(燃料(A)約1.2854元/度+其他項目(B)1.1603元/度 +合理利潤(C)0.0814元/度)。 3.相較於105年上半年電價案,燃料(A)減少1.65億元,其他項目(B)減 少12.70億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