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每 年 3 月 及 9 月 底 前 由 主 5 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 審議會」,考量台電公 司經營效率等因素,審 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 各項成本之合理值。 3.若電價應調整,其調整時 間訂為當年4月1日及10 月1日,並以電價調整前 一週預告電價調幅為原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