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111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彙整版
P. 34

附錄三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為鼓勵再生能源直供及轉供,以符合我國能源轉型、綠能先行之政策方向,                                              附件㇐、輔助服務費率計算公式: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依電力排碳係數訂                                           ㇐、輔助服務平均費率(公式 1):
            定;再生能源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費用並依電業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依電力
            排碳係數予以優惠。                                                                     T年輔助服務平均費率(元/度)=(輔助服務成本−調整項) /總負載量

         二、輸配電業提供各項必要之輔助服務、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各 服務項目                                            (㇐) 輔助服務成本(元)=(T-2)年發電機組或需量反應執行輔助服務分攤之成本
             用途如下:                                                                            實績數+T 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
          (㇐)輔助服務:為維持電力供應安全與可靠、確保電力系統穩定、維持電力品質                                                T 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元)=T 年行政院核定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預
                及因應偶發事故,提供調頻備轉容量、即時備轉容量、補充備轉容量、全黑                                             算數-(T-2)年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實績數
                啟動及其他(如調整電壓)等服務。                                                          (二) 調整項(元)=(T-2)年之收入實績數+(T-4)年之調整項-(T-2)年之支出實
          (二)電力調度:執行機組排程、系統平衡、即時調度、安全監控等調度服務,以                                                績數
                及透過輸配電系統傳輸產生之電能傳輸損失。                                                      (三) 總負載量(度)=(T-2)年與電力網併網之(公用售電業售電量+直供電量+轉
          (三)轉供電能:使用輸電及配電系統輸送電能。                                                              供電量)
                                                                                              轉供電量=再生能源發電業轉供電量+再生能源售電業轉供電量+自用發電
         三、輔助服務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並依電力排碳係數分別訂                                                 設備轉供自用電量
             定各燃料別費率,如附件㇐。
                                                                                          二、各燃料別輔助服務費率=基本費率+排碳費率
         四、電力調度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十條第三項訂定,並依電力排碳係數分別訂                                             (㇐) 基本費率=輔助服務平均費率×50%
             定各燃料別費率,再依「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予以優惠,如附件二。                                           (二) 排碳費率:為公式 1 分子項數額之 50%,按各燃料別負載量及能源局計算之
                                                                                              各燃料別電力排碳係數(換算為排碳比值),加權計算各燃料別排碳費率。
         五、轉供電能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十條第三項訂定,並依電力排碳係數分別訂
             定各燃料別費率,再依「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予以優惠。轉供輸電費
             率計算公式如附件三,轉供配電費率計算公式如附件四。

         六、支付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對象及付費項目:
          (㇐)再生能源發電業:
                1.併網型直供:須支付輔助服務費及電力調度費。
                2.轉供:須支付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及轉供電能費。
          (二)再生能源售電業:支付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及轉供電能費。
          (三)公用售電業:支付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及轉供電能費。
          (四)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部分須支付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及轉供電能費。


         七、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均不含營業稅,輸配電業公告費率時,
             應自行計入營業稅。

         八、電力調度、輸電及配電三部門之合理利潤合計為輸配電業合理利潤。


                                                                                                                                                               34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