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再生能源發展相關之成本及收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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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億元





                                           110年    未來比照其他成  本項目計入公式









                                        新   制                       自用發電設備業者繳交




                                                      台電繳交        民營電廠與
                                        舊   制


                           (三)舊制相關收支如下圖所示:


                                           109年       71.90         19.86        61.22      原列入110年電價案,  但考量舊制落日故提  前併入109年電價案  一併結清。















                                           108年       54.88         14.52        119.07     列入109年  電價案














                                                               規費  (支出)           電價補貼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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