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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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輸配電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106.09.13發布)
一、為鼓勵再生能源直供及轉供,以符合我國能源轉型、綠能先行之政策方向,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依電力排碳係數
訂定;再生能源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費用並依電業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依
電力排碳係數予以優惠。
二、輸配電業提供各項必要之輔助服務、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各服務項
目用途如下:
(一) 輔助服務:為維持電力供應安全與可靠、確保電力系統穩定、維持電力品
質及因應偶發事故,提供調頻備轉容量、即時備轉容量、補充備轉容量、
全黑啟動及其他(如調整電壓)等服務。
(二) 電力調度:執行機組排程、系統平衡、即時調度、安全監控等調度服務,
以及透過輸配電系統傳輸產生之電能傳輸損失。
(三) 轉供電能:使用輸電及配電系統輸送電能。
三、輔助服務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並依電力排碳係數分別
訂定各燃料別費率。
四、電力調度費率計算公式依電業法第十條第三項訂定,並依電力排碳係數分別
訂定各燃料別費率,再依「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予以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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