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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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輔助服務費率計算公式
(一)計算公式-輔助服務
項目 內容
輔助服務成本−調整項
◼ T年輔助服務平均費率(元/度) =
總負載量
1. 輔助服務成本 元 = (T − 2)年發電機組或需量反應執行輔助服務分攤之成本實績數+T
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
➢T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元) =T年行政院核定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預算數
− (T-2)年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實績數
計算
2. 調整項(元)=(T-2)年收入實績數+(T-4)年調整項-(T-2)年支出實績數
公式
3. 總負載量 度 =(T − 2)年與電力網併網之(公用售電業售電量 + 直供電量 + 轉供電量)
➢轉供電量=再生能源發電業轉供電量+再生能源售電業轉供電量+自用發電設備轉
供自用電量
◼ 總負載量參數來源:輸配電業得請直供業者提供售電量資訊。
◼ 計算各燃料別輔助服務費率(元/度) (按電力排碳係數訂定)
1.輸配電業認列費用時需說明輔助服務容量來源、費用計算基礎及分攤方式。
配套 2.發電機組執行輔助服務分攤費用不可與執行電能供應成本重複計算。
事項
3.因發電之資產設備歸發電業所有,輔助服務不計入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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