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輸配電業各項費率適用期間
(一)費率調整頻率:每年調整1次。
(二)費率適用期間:原則1年(首次除外)。
審議 公
費率 告 施行15個月
107年 (106年3個月+107年12個月)
輸配電費率
106/09 106/10 107/12
審議 公
費率 告 施行12個月
108年 (完整會計年度)
輸配電費率
107/11 107/12 108/01 108/12
審議 公
費率 告 施行12個月
109年 (完整會計年度)
輸配電費率
108/10 108/12 109/01 109/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