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107年電價穩定準備審定調整數說明
P. 4

二、審定數調整說明(續)






                 ➢增加「收回電價穩定準備」2.33億元:



                       再生能源電能補助收入減列2.33億元



                 ➢減少「收回電價穩定準備」19.89億元:


                       1.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減列18.05億元



                       2.購入電力減列0.27億元


                       3.保警費用減列1.57億元




                 上述「收回電價穩定準備」淨減少17.56億元,加計合理利潤按主

                 計總處公告最新物價指數調整減少0.01億元,爰107年度「收回電


                 價穩定準備」由363.97億元減少為346.40億元。




                註: 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3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