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7年度電價績效指標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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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供電】-電力供應穩定策略(2/4) (天數)










                   考成項目                                                                                            評分說明
            (面向+評估指標)                                           自我考評敘要                                         (含計算式)


         5.2大林新2機107年5月15日 1.新2機鍋爐於106年5月12日進行鍋爐再熱系統                                                           80+3×40/30=84
             接受調度(配分權重25%)                    氣壓測試,肇因船運綑綁不當造成疲勞破壞, (基準80分+提前1個月3分
                                              外製銲道12處洩漏,無法持壓,鍋爐水壓試驗 ×40/30個月=84分)
                                              延遲完成,非屬可掌控因素。

                                            2.受前揭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需保留大型吊車吊
                                              裝鍋爐壓力件的空間,以致關鍵要徑空氣預熱
                                              器B台(APH-B)所在位置的鋼構延後安裝,等待

                                              時間約40天。(延誤40天)
                                            3.經全力趲趕,新2機第一次96小時連續滿載運
                                              轉測試於107年5月17日完成,惟為配合電力供

                                              應電網需求,原排定107年4月1日進行75%卸
                                              載測試延後2天至107年4月3日執行,故認定新
                                              2機107年5月15日達成接受調度。

                                            4.綜上所述,自我評分擬考量不可抗力因素影響
                                              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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