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7年度電價績效指標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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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供電】-電力供應穩定策略(2/4) (天數)
考成項目 評分說明
(面向+評估指標) 自我考評敘要 (含計算式)
5.2大林新2機107年5月15日 1.新2機鍋爐於106年5月12日進行鍋爐再熱系統 80+3×40/30=84
接受調度(配分權重25%) 氣壓測試,肇因船運綑綁不當造成疲勞破壞, (基準80分+提前1個月3分
外製銲道12處洩漏,無法持壓,鍋爐水壓試驗 ×40/30個月=84分)
延遲完成,非屬可掌控因素。
2.受前揭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需保留大型吊車吊
裝鍋爐壓力件的空間,以致關鍵要徑空氣預熱
器B台(APH-B)所在位置的鋼構延後安裝,等待
時間約40天。(延誤40天)
3.經全力趲趕,新2機第一次96小時連續滿載運
轉測試於107年5月17日完成,惟為配合電力供
應電網需求,原排定107年4月1日進行75%卸
載測試延後2天至107年4月3日執行,故認定新
2機107年5月15日達成接受調度。
4.綜上所述,自我評分擬考量不可抗力因素影響
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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