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壹、前言 ⼀、立法院104年1月20日通過之電價公式,迄今已屆滿2 二、電業法於106年1月26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依據電業法 第49條規定,未來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計算公式將由經 濟部能源局擬具公式,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經濟 三、經濟部於106年3月10日召開106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 議會,說明未來公用售電業電價計算公式、費率提報、 年適用期。 部核定。 公告施行等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