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電價調整原則 一、本次電價調整係依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之每度平均電價 2.8852元乘上預計全年售電度數2,095.14億度,所計 得之電費收入6,045億元(電費減少479億元),於維持 前述電費總收入不變下,分配調整至各類用電。 2.8852元/度×2,095.14億度=6,045億元 二、各類用電調幅 本次電價調降主要反映燃料成本之減少,故採調降流動 電費,各類用電調幅以儘量反映平均調幅(-7.34%)為原 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