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住宅及小商店電價調整作法 住宅第1段用電(120度以下)係屬基本生活用電,自95 年起電價調整該段電價均未調整,且因該段電價已遠 低於供電成本,為確保基本生活用電不受電價調整之 影響,未來該等用電不論電價成本漲跌均不予調整, 維持每度2.10元計費,故本次電價亦採不調整之作法。 近年電價調漲時,低段電價(住宅:121~330度、小商 店:330度以下)雖採不調整或減半調整,惟為照顧民 生,本次降價採反映平均調幅之作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