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113年第3次電價審議會正式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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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一、114 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檢討方案
114 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檢討,依照台電公司提案通過,費
率適用期間為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114 年至 116 年輸配電業線路設置費率檢討方案
針對 114 年至 116 年線路設置費率,考量減緩民生影響,決
議「電燈及低壓」不調整,「高壓及特高壓」調漲 45%,
整體平均調幅為 24%,線路設置費率調整方案自明(114)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未足額反映部位將於 114 及 115 年各年度第
3 次電價審議會討論。
三、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檢討
考量落日時間延長將增加台電公司財務負擔,請能源署與台
電公司再行研議,並提出周全配套措施。
四、113 年下半年部分行業別電價調整情形再檢視
(一)113 年 10 月電價調整的行業別,醫院診所及花蓮住宿業凍
漲,考量與醫院診所業別關聯性、花東區域一體性等因素,
其 他 醫 療 保 健 業 (行 業 代 碼 869)及 台 東 住 宿 業 亦予 以 凍
漲,並追溯自 10 月 16 日起適用。
(二)其他爭取凍漲之行業別,將持續觀察民生物價與產業發展
情形,於明年度電價審議會檢討。
玖、散會:下午 3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