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113年第3次電價審議會正式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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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一、114 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檢討方案


                        114 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檢討,依照台電公司提案通過,費
                        率適用期間為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114 年至 116 年輸配電業線路設置費率檢討方案

                        針對 114 年至 116 年線路設置費率,考量減緩民生影響,決

                        議「電燈及低壓」不調整,「高壓及特高壓」調漲 45%,

                        整體平均調幅為 24%,線路設置費率調整方案自明(114)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未足額反映部位將於 114 及 115 年各年度第
                        3 次電價審議會討論。


                  三、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檢討

                        考量落日時間延長將增加台電公司財務負擔,請能源署與台

                        電公司再行研議,並提出周全配套措施。

                  四、113 年下半年部分行業別電價調整情形再檢視


                    (一)113 年 10 月電價調整的行業別,醫院診所及花蓮住宿業凍

                         漲,考量與醫院診所業別關聯性、花東區域一體性等因素,

                         其   他  醫   療  保  健   業  (行   業  代   碼    869)及    台   東  住  宿   業  亦予     以   凍
                         漲,並追溯自 10 月 16 日起適用。

                    (二)其他爭取凍漲之行業別,將持續觀察民生物價與產業發展

                         情形,於明年度電價審議會檢討。


               玖、散會:下午 3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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