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三方驗證及工作會議皆依原修正草案(五折)計算提報, 二.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均不含營業稅, 三.本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經審議後將於112年1月1日前公 電力調度平均費率跌幅分別為-16.9、-10.6%,另轉供 ⼀.112年輸配電業平均費率與111年相較,在輔助服務、 27 告,並適用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輸(配)電平均費率漲幅分別為2.5%、1.5%。 結 輸配電業公告費率時,應自行計入營業稅。 論 相關計算結果詳如附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