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輸配電支出」及「各經營類別之稅捐及規費、折舊、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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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1111W303-11
單位:億元
(OTE1)
111年第1次 110年
項目 差異數 主係配合環保需
電價案 實績 要 ( 煙 氣 、 廢 水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21.84 21.77 0.07 處 理 ) ,增加 物
料用量所致 。
保警及保全 10.24 10.29 - 0.04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3.98 3.36 0.62 主係委託外界辦
理離岸風電區塊
物料 (含環保物料) 14.19 12.06 2.13 開發選商籌備事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5.91 3.13 2.77 項等所需經費。
核能發電後端處置義務費用 3.07 3.24 - 0.17 主係能源研究發展
其他 (註1) 17.52 16.25 1.27 基金配合電費收入
調增2.64億元。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63.11 62.80 0.30
總處分攤 (註2) 65.30 61.14 4.16 主 係 111 年 預 估
發電業將提供再
提供再生能源售電業電能收入 -51.15 - -51.15 生能源售電業電
能以獲取收入(做
合計 154.01 194.04 - 40.04 為成本減項)。
註 : 1.「其 他 」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等項目。
2. 台 電 公 司 專 業 分 工 前 ,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3. 細 項 不 等 於 合 計 係 因 四 捨 五 入 之 故 ,不調整尾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