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111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含110年下半年委員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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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外部購電費用





                 1.購入電力燃料806.98億元


                     IPP燃料成本=預估購電量×燃料費率

     合計              燃煤:按前一年台電公司燃煤機組平均熱值成本調整。

  2,201.15           天然氣:按台灣中油公告發電用天然氣價格所計得之熱值成本調整,預算

                                    編列時,儘量以貼近實績燃料價格預估 。


                 2.非屬燃料購電款1,394.17億元(含外購綠電784.13億元)



                       購電費率(IPP扣除燃料費率)=容量費率+能量費率(IPP扣除燃料費率)



                    民營電廠                                                                                    汽電共生


                    容量費率=資本費率+固定營運與維護費率                                                       ⚫ 能源局公告之購電費率

                    能量費率=變動營運與維護費率+促進電源
                                      開發協助基金+空污費率                                                            再生能源

                                                                                               ⚫ 水力及風力依合約購電費
                                             營運與維護費                                                率估編
                                             依前一年躉售                                            ⚫ 太陽光電:已併聯者,依

                                             物價總指數調                                                實績費率平均估編,未併

                                                 整(每年)                                             聯者,依預估併聯容量及
                                                                                                   能源局公告費率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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