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111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含110年下半年委員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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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外部購電費用
1.購入電力燃料806.98億元
IPP燃料成本=預估購電量×燃料費率
合計 燃煤:按前一年台電公司燃煤機組平均熱值成本調整。
2,201.15 天然氣:按台灣中油公告發電用天然氣價格所計得之熱值成本調整,預算
編列時,儘量以貼近實績燃料價格預估 。
2.非屬燃料購電款1,394.17億元(含外購綠電784.13億元)
購電費率(IPP扣除燃料費率)=容量費率+能量費率(IPP扣除燃料費率)
民營電廠 汽電共生
容量費率=資本費率+固定營運與維護費率 ⚫ 能源局公告之購電費率
能量費率=變動營運與維護費率+促進電源
開發協助基金+空污費率 再生能源
⚫ 水力及風力依合約購電費
營運與維護費 率估編
依前一年躉售 ⚫ 太陽光電:已併聯者,依
物價總指數調 實績費率平均估編,未併
整(每年) 聯者,依預估併聯容量及
能源局公告費率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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