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111年輔助服務費率檢討方案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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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109年輔助服務成本分析





               A1.抽蓄機組採購協議



                明潭電廠及大觀二廠合計10部機,裝置容量2,602MW。認定其容量過大、市場力過強、輔

                    助服務占比過高,且其機組特性不適合參與日前競價,以採購協議方式給付其提供電力網
                    調頻備轉容量、即時備轉容量及補充備轉容量等服務。

                     — 輔助服務總成本 = 電廠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前一年抽蓄動力費25%

                     — 抽蓄電廠營運費用與可提供各項輔助服務容量之總合相除,視為各輔助服務長期費率供

                          其他水力機組作為計算基礎。





                         年度           過去10年平均營運費用                                            前㇐年抽蓄動力費25%



                        108年          21.74億元                                                24.05億元 (107年抽水動力費25%)                        (註)



                        109年          20.60億元                                                22.08億元 (108年抽水動力費25%)                        (註)



                     註:抽蓄電廠109年平均營運成本及抽水動力費皆較108年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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