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110年上半年電價費率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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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認列                                                                17




             三                主係核能後端營  運總費用重估案  於109年核定所致。  存貨淨變現價值  回升利益約11億  主係能源研究發  展基金提撥比例  由3‰調升為  5‰,使支出增  加約12億元所致。  主係110年起發  電業新增提供再  生能源售電業電  能收入(做為成



             二                               主係109      元所致。                                        本減項)。



             ⼀
                    1101F102-13  單位:億元  差異數  0.76   0.27  0.42  3.17   2.70  -240.72  8.87  0.50  14.48  -35.79  -245.35












                            109年  實績  21.49  9.95   3.18  10.32   2.00   240.72  -  6.74   50.09  51.39  -  395.88







                其他營業費用      110年  電價案  22.25   10.22   3.60   13.49  4.70  15.61   50.58  65.87   -35.79  150.53 註:1.「其他」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等項目。 台電公司專業分工前,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項目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含環保物料)  核能後端除役總費用估計變動      提供再生能源售電業電能收入     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OTE1)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保警及保全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總處分攤 (註2)





                 A2                                    物料               其他 (註1)                 合計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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