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110年上半年電價費率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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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認列 17
三 主係核能後端營 運總費用重估案 於109年核定所致。 存貨淨變現價值 回升利益約11億 主係能源研究發 展基金提撥比例 由3‰調升為 5‰,使支出增 加約12億元所致。 主係110年起發 電業新增提供再 生能源售電業電 能收入(做為成
二 主係109 元所致。 本減項)。
⼀
1101F102-13 單位:億元 差異數 0.76 0.27 0.42 3.17 2.70 -240.72 8.87 0.50 14.48 -35.79 -245.35
109年 實績 21.49 9.95 3.18 10.32 2.00 240.72 - 6.74 50.09 51.39 - 395.88
其他營業費用 110年 電價案 22.25 10.22 3.60 13.49 4.70 15.61 50.58 65.87 -35.79 150.53 註:1.「其他」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等項目。 台電公司專業分工前,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項目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含環保物料) 核能後端除役總費用估計變動 提供再生能源售電業電能收入 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OTE1)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保警及保全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總處分攤 (註2)
A2 物料 其他 (註1) 合計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