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110年電力調度費率檢討方案
P. 11
11
供與直供之燃料別為再生能源(不排碳) 及燃氣*,故比較110年
10)與直供(§ 70)*,故現階段可能發生轉 幅度 D=C/B 15.21% 17.52% 110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含稅與未稅表
因電業法僅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轉供(§
差異數 C=(A)-(B) 0.0007 0.0143
與109年電力調度費率適用費率如下表。
109年費率 (B) 0.0046 0.0816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均不含營業稅,輸配電 本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經審議後將於110年1月1日前公告,並
45)以及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
110年費率 (A) 0.0053 0.0959 適用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類別 再生能源 (不排碳) 燃氣 業公告費率時,應自行計入營業稅。 109及110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異差表
三. 四. 五.
結 論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