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110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檢討方案-彙整版
P. 20

20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之計算結果均不含營業稅,
                                 現階段可能發生轉供與直供之燃料別為再生能源(不排
                          70)*,故                                                 各燃料別費率(元/度)  再生能源  (不排碳)  0.0292  0.0053  0.0097  0.0158
                                                               本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經審議後將於110年1月1日前
                   10)                                                                燃氣*   0.0520  0.0959  0.1765  0.2880

                   因電業法僅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轉供(§
                                                                       公告,並適用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輸配電業公告費率時,應自行計入營業稅。
                          45)以及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








                                                                                  平均費率  (元/度)  0.0584  0.1050  0.1933  0.3154


                                         碳) 及燃氣*,適用費率如下表。






                                                                                    費率項目   (1)輔助服務  (2)電力調度  (3)轉供輸電  (4)轉供配電




















                          與直供(§











                   四.                           五.             六.






                                       結      論    (二)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