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109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2(含委員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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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垂詢議題                                                      台電公司說明









     一、目            前    台    電    公    司    仍    為    綜                     (2)本廠其他機組供給:



               合    電    業    ,建議在計算                                              主   係    機組檢修或啟動時                          另   從   廠

                                                                                  內其他機組取得之電能,為                                       同
               台電公司自用電量及                                                          廠之自發自用,非取自送進電



               其成本之過程充分說                                                          力系統之電能,故無轉撥計價

                                                                                  問題。
               明及透明化,以利委
                                                                       2. 台電公司遵照108年                              第   2次     電   價   費

               員瞭解台電公司內部                                                     率審議會會議紀錄,將於第3場



               轉撥計價及計算電價                                                     工作會議簡報中,報告自用電納
                                                                             入售電量之試算結果。

               成本之公允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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