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109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2(含委員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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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垂詢議題                                                      台電公司說明









     一、目            前    台    電    公    司    仍    為    綜               1. 台電公司自用電可區分為二部分,

                                                                            其定義及計價方式說明如下:
               合    電    業    ,建議在計算

                                                                            (1)事業及工程用電量:
               台電公司自用電量及                                                        A. 台電各單位取自系統的用電,



               其成本之過程充分說                                                             例   如   區營業處辦公場所用                              電   ,

                                                                                     係按電價表計收電費。
               明及透明化,以利委
                                                                                B. 因台電公司目前尚未拆分成三

               員瞭解台電公司內部                                                             家   公   司   ,故各單位之電費支出



               轉撥計價及計算電價                                                             係   採   內部轉撥計價,帳列為用

                                                                                     電單位內部轉撥成本;同時列
               成本之公允性。                                                               計公用售電業之內部轉撥收入


                                                                                     (成本減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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