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109年輸配電業轉供輸電費率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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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109年輸配電業轉供輸電費率檢討方案-輸電平均費率公式
輸
輸(配)電成本(元) 轉供輸(配)電 調整項(元)*
轉供輸(配)電 A 合理利潤(元) C
-平均費率(元/度) B
輸(配)電總負載量(度)
A B *調整項: C
輸(配)電成本: 轉供輸(配)電合理利潤: 本次109年度費率之調整項為零,主
稅捐及規費 1.先計算全公司合理利潤: 係依108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討
論,考量本公司現階段各業別仍為同
折舊、利息 全公司合理利潤=費率基礎 一法人個體,故107年度各業別調整
用人費用 x 投資報酬率(3%~5%) 後盈餘超過(未達)合理利潤數,一併
維護費用 2.按費率基礎及員工人數占比, 由電價穩定準備結清。因107年度輸
其他營業費用 分攤計算輸(配)電業之合理 配電業之調整後盈餘超過(未達)合理
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 利潤 利潤數已於當期電價穩定準備結清,
-其他營業收入 故不再重覆列入109年度輸配電業各
項費率公式之調整項。
資料來源:能源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