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四 五 每度平均電價應調整幅度(%) =(按電價公式計算之應有單價/基準電價)-1 =(2.7955/ 2.6253)-1 = 6.48% 註:基準電價係採107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核定之每度平均電價2.6253元/度。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