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8年下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檢討方案
P. 16

A2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一 二 三                    四 五


                                                                                               單位:億元
                                                  108年上半年                    107年
                       項目                                                                       差異
                                                       電價案                    實績                                   主因108年將於台


       促進電力發展協助金                                              23.47             21.43               2.04           中火力發電廠規劃
                                                                                                                   減碳園區,增編所
       保警及保全                                                  12.74             12.77             - 0.03           需費用。


       委託調查研究費及試驗費                                              5.29               2.88             2.42           108年較高,主係

                                                                                                                   107年台中電廠停
       物料 (含環保物料)                                             13.84                9.51             4.33           機   進  行   空   汙  改   善


       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                                               4.45               3.92             0.53           工   程  ,機      組  運   轉
                                                                                                                   所   需  物   料   用  量   減

       租金與保險費                                                   3.27               4.51           - 1.24           少,基期較低。


       其他     (註1)                                            12.45             15.67              -3.22           108 年     較   低   , 主
                                                                                                                   係 107 年       抽   蓄   用

       轉撥收支淨額-淨支出                          (註2)               34.13             59.95           -25.82             電減少調度台電
                                                                                                                   自有機組,致                發
       總處分攤           (註3)                                    59.96             58.69               1.27           電業抽蓄發電收

                                                                                                                   入   減  少   約  20億     元  ,
       合計                                                   169.62            189.33            -19.72             基期較高。



     註  :  1.「其    他  」含郵電及水電費、會計師及精算師公費、法律事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等項目。
           2. 台電抽 蓄用 電(發電業轉撥成本 )電量分別來自台電自有機組 (發電業轉撥收入)及IPP 業                                                       者  (公用售電業轉撥收
             入),使     台  電  發  電  業  支  出  大  於  收  入  。
           3.台  電  公  司  專  業  分  工  前  ,未歸屬各電業之單位其相關收、支,分攤至各電業經營類別。                                                                        15
           4.細  項  不  等  於  合  計  係  因  四  捨  五  入  之  故  ,不調整尾差。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