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輸配電支出及各項經營類別之稅捐、規費等費用及其他營業收入
P. 17

A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一 二 三                    四





                                                                                                                         單位:億元

                                                                 108年上半年                        107年
                                   項目                                                                                   差異
                                                                      電價案                        實績


                 再生能源補貼收入                                                     91.39                   94.46               - 3.07




                 石膏及煤灰副產品收入                                                     4.27                     2.84                1.43



                 其他                                                             2.35                     1.33                1.02



                 合計                                                           98.01                   98.63                -0.62


                註:1.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四捨五入之故,不調整尾差。

                     2.本表皆不含非電業之電路出租收入、承攬電業運維收入等。



                     差異說明:


                     再生能源補貼收入,電價案係以主管機關核定數附加,而實績數係當年


                     度依權責基礎估列入帳數。






                                                                                                                                            16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