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年3月及9月底前由主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 審議會」,考量台電公司經營效率等,審議電 價公式中各項成本之合理值。 (三)若電價應調整,其調整時間訂為當年4月1日及 10月1日,並以電價進行調整前一週預告電價調 幅為原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