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討論事項 一、每度平均電價核算之計算基礎: 採完整一個年度為基礎估算,上半年檢討方案採 「當年度全年預估數」計算;下半年度採「當年度 上半年實績數及下半年預估數」計算,是否合宜? 二、倘依每度平均電價應調整幅度計算方式檢討後,電 價須調整,本次電價調整採「103年全年」電費收 入平均單價為基準單價、未來電價調整採「上一次 奉電價費率審議會審定之電價」為基準電價,是否 妥適?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