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104年3月20日立法院決議及修訂後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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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運資金之計算
      營運資金係採用台電公司營運之「現金轉換循環天數」乘上「每天
      營運現金支出」方式設算,經依台電公司101年實際營運情形試算
      結果如下:
      • 營運資金
          =台電「現金轉換循環天數」×「每天營運現金支出」
          =16.70天×(5,130億元 ÷ 365天)
          =23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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