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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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第 023 卷 第 174 期 20170913 財政經濟篇
附件三 轉供輸電費率計算公式
一、轉供輸電平均費率(公式 3):
T年轉供輸電平均費率(元/度)
(輸電成本+輸電合理利潤−調整項)
=
輸電總負載量
(一) 輸電成本(元)=(T-2)年輸電之成本實績數+T 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
1、 (T-2)年輸電之成本實績數(元)=(T-2)年之[稅捐及規費+(折舊與利息)+
(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其他營業收入]
各項科目說明如附件五
2、 T 年院核折舊費用差異數(元)=T 年行政院核定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預算數-
(T-2)年與本項服務相關之折舊費用實績數
(二) 輸電合理利潤(元)=(T-2)年台電公司合理利潤×50%×輸電部門費率基礎占比+(T
-2)年台電公司合理利潤×50%×輸電部門員工人數占比
(T-2)年台電公司合理利潤計算方式比照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規定
(三) 調整項(元)=(T-2)年之收入實績數+(T-4)年之調整項-(T-2)年之支出實績
數-(T-2)年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定之合理利潤
(四) 輸電總負載量(度)=(T-2)年之輸電系統負載量
二、各燃料別轉供輸電費率=基本費率+排碳費率
(一) 基本費率=轉供輸電平均費率×50%
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再生能源之基本費率另依「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給予
優惠。
(二) 排碳費率:為公式 3 分子項數額之 50%,按各燃料別負載量及能源局計算之各燃料別電力
排碳係數(換算為排碳比值),加權計算各燃料別排碳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