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預告修正「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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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第031卷 第094期 20250522 財政經濟篇
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第五點修正草案對
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五、合理利潤之績效考評機 五 、 合理利潤之績效考評機 一、第一款未修正。
制 制 二、第 二 款及 第 三 款配 合
(一)意涵:依政策方向 (一)意涵:依政策方向 行政院組織調整,「經
設定績效面向(穩 設定績效面向(穩 濟 部 能 源 局 」 改 制 為
定 供 電 、 節 電 減 定供電 、節 電減 「經濟部能源署」,原
碳),審視電業經營 碳),審視電業經 「經濟部能源局」之權
績效表現,核定投 營績效表現,核定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資報酬率。 投資報酬率。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起 改 由
(二)電價績效指標:參 (二)電價績效指標:參 「 經 濟 部 能 源 署 」 管
考當年度經濟部國 考當年 度經 濟部 轄,爰修正「經濟部能
營事業工作考成指 國營事 業工 作考 源局」為「經濟部能源
標,由經濟部能源 成指標,由經濟部 署」。
署篩選電價相關指 能源局 篩選 電 價
標作為電價績效指 相關指 標作 為電
標,提請電價費率 價績效指標,提請
審議會審定。各項 電價費 率審 議會
指標之評分方式與 審定。各項指標之
權重,直接引用經 評 分 方 式 與 權
濟部國營事業工作 重,直接引用經濟
考成指標內容。電 部國營 事業 工作
價績效指標包含穩 考成指標內容。電
定供電及節電減碳 價績效 指標 包含
二個面向,各面向 穩定供 電及 節電
所涵蓋績效指標項 減碳二個面向,各
目暫訂如下: 面向所 涵蓋 績效
1、 穩 定 供 電 : 指標項 目暫 訂如
(1)發電機組 下:
( 燃 煤 、 水 1、 穩定供電:(1)
力、風力)可 發 電 機 組 (燃
用率(%);(2) 煤、水力、風
電 力 穩 定 供 力 ) 可 用 率
應策略(機組 (%);(2)電力
依 規 劃 時 限 穩定供應策略
併聯);(3)輸 (機 組 依 規 劃
配 電 系 統 停 時 限 併 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