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14年電力調度費率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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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電力調度費率檢討方案-電力調度費率檢討


    調



                            平均費率                                               各燃料別費率(元/度)

           費率項目                          再生能源(不 再生能源(排
                             (元/度)                                         核能            燃煤             燃油            燃氣         抽蓄水力
                                             排碳)             碳)

     電力調度(A+B) 0.1726                      0.0518          0.1797        0.0899        0.2402         0.2294        0.1565        0.0899


           傳輸損失費率(A)          0.1697        0.0509         0.1767         0.0884        0.2362        0.2256         0.1539        0.0884


           調度服務費率(B)          0.0029        0.0009         0.0030         0.0015        0.0040        0.0038         0.0026        0.0015






                                成本         合理利潤 調整項 總負載量                               *1 各業別合理利潤分攤方式採全公司合理利潤
         費率項目                                                                              之半數歸屬業主投資貢獻,半數歸屬員工貢
                              (億元)         (億元)*1 (億元) *2 (億度)                             獻原則分配。

     電力調度(A+B) 288.62                         0.94        -115.53                      *2 調整項: 依公式規定,在台電公司有累積虧損

                                                                                           下,應有5%合理利潤,故112年採5%合理
           傳輸損失(A)            284.08             –        -114.27       2,347.72           利潤,計算輸配電業盈餘未達合理利潤數,
                                                                                           依公式列入114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調整
           調度服務(B)              4.54          0.94          -1.26                          項。

      註: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小數位四捨五入尾差情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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