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14年電力調度費率檢討方案
P. 8
貳、電力調度費率檢討方案-電力調度費率檢討
調
平均費率 各燃料別費率(元/度)
費率項目 再生能源(不 再生能源(排
(元/度) 核能 燃煤 燃油 燃氣 抽蓄水力
排碳) 碳)
電力調度(A+B) 0.1726 0.0518 0.1797 0.0899 0.2402 0.2294 0.1565 0.0899
傳輸損失費率(A) 0.1697 0.0509 0.1767 0.0884 0.2362 0.2256 0.1539 0.0884
調度服務費率(B) 0.0029 0.0009 0.0030 0.0015 0.0040 0.0038 0.0026 0.0015
成本 合理利潤 調整項 總負載量 *1 各業別合理利潤分攤方式採全公司合理利潤
費率項目 之半數歸屬業主投資貢獻,半數歸屬員工貢
(億元) (億元)*1 (億元) *2 (億度) 獻原則分配。
電力調度(A+B) 288.62 0.94 -115.53 *2 調整項: 依公式規定,在台電公司有累積虧損
下,應有5%合理利潤,故112年採5%合理
傳輸損失(A) 284.08 – -114.27 2,347.72 利潤,計算輸配電業盈餘未達合理利潤數,
依公式列入114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調整
調度服務(B) 4.54 0.94 -1.26 項。
註:細項不等於合計,係因小數位四捨五入尾差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