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則以共識決的方式決定,倘遇委員意見不一 致情形,需要進行表決,將採下列方式進行: (一)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惟會議結論僅記載票數比, 不對外公布個別委員投票決定。 (二)採多數決。委員有意見並表明記入決議者,將載 明委員姓名及意見,併入決議。 (三)原則上主席不參與投票,如遇投票結果為正反票 數相同時,主席則參與投票。 1